商标代理协议
一、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委托方”)与本站之间就商标注册代理服务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您点击”同意”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二、委托事项
委托方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本站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自助注册申请。
三、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以委托方在线提交协议成功(点击”同意”按钮),且本站收到委托方实际支付的申请规费和代理费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即委托本站全面负责委托方的商标注册申请材料递交工作。本协议效力至商标局发出委托事项审查决定文书(初步审定通知书或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终止。
四、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2、委托方应按照本站要求及时填写注册信息并上传/邮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商标图样、商品类别及具体指定商品/服务项目、签章的申请文件等),并保证所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果委托方提供的上述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效力存在瑕疵或无效,委托方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委托方在接受本协议后,应当及时完成申请手续并支付费用。前述费用仅为普通商标注册申请阶段(立体商标、颜色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声音商标注册申请除外)所需规费及手续费。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如需委托本站办理商标异议、商标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使用备案、驳回复审等其他业务,委托方需要与本站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4、委托方有权随时登陆本站并进入其个人账户了解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5、委托方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账户信息,避免和防止他人冒用,以免相关商业信息泄露。如因委托方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账户冒用而引发的责任和相关损失,由委托方承担。因此给本站带来的损害,委托人应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站的权利与义务
1、 在本协议生效且本站收到委托人上传/邮寄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费用后,本站应及时向商标局提交委托方的商标注册申请。本站为委托人代理商标注册申请提供申请提交、代为收取相关文书等;本站不向委托人承诺代理商标一定取得注册。
2、本站将严格按照委托人填写和上传/邮寄的申请材料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如出现填写信息与上传/邮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情况,本站有权暂停提交该商标注册申请并向委托人核实。
3、对于商标局发出的有关委托事项的官方文件,本站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在得到委托方明确指示的情况下,将原件送达至委托方。原件送达方式为邮寄到付。
4、 如因商标局审查后驳回或者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委托方已缴款项不予退还。
5、本站保证非经委托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委托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6、当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委托者的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站均得免责。
六、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1、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站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2、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站不对运营及包含在本站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3、不担保本站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站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其服务器或从本站发出的电子信件、信息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
4、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服务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服务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七、法律管辖和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您点击本协议下方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