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截止 2015年6月5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5 个缔约方。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是指商标获得国际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就该国际注册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申请领土延伸至一个或多个国家。
国家逐一注册和马德里商标注册区别:
1.马德里商标可以一份申请书申请多个国家多个类别的商标,而普通的涉外商标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逐一申请;
2.马德里商标可以直接通过中国国家商标局直接提交申请,而普通的涉外商标一般要委托当地事务所或律所提交,部分国家需要公认证手续;
3.一般直接在各国注册的商标都会有商标证书,而通过马德里指定的则没有,需要时可到当地商标主管部门开具商标证明;
4.直接在各国注册的商标不要求该商标在中国已经申请或注册,通过马德里指定需要在中国已申请(阿尔及利亚需注册);
5.直接在各国注册的商标相互独立,通过马德里注册的商标如果五年内原属国的商标被无效或撤销,则马德里国际注册也将被撤销;
6.各国商标审查时间有长有短,马德里商标审查期为12或18个月,超过期限未驳回则视为核准注册;
7.相对于直接在各国申请商标,指定的国家越多,马德里商标越便宜;
8.很多国家并不是马德里协定或议定的成员国,不能通过马德里指定。
9.结合上述第2条,马德里注册费用较国家逐一注册便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