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人申明条款

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完整版章程可登录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址或通过招商银行网点查询), 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视为本人已知悉并理解《章程》和《合约》及本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本人确认,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已就增加本人责任或限制本人权利、免除或限制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责任或招 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单方拥有某些权利的所有条款向本人做出相应提示和说明,本人对上述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 接受该内容。

《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招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申请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的。为审核乙方及其附属卡申 请人的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或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 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核其信用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或为其提供综合化服务的过程中向中国人民银 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 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甲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 资料。甲方超出上述权限查询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个人信用信息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及 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并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 合法机构报送其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条款,并确认甲方 已应其的要求对本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说明。甲方承诺对收集、使用的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对信用卡实行多卡归户管理,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均属于同一信用卡账户。主卡持卡人承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账户信用额度是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 共用额度。甲方有权评估并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决定调整信用卡信用额度(额度可调整 直至为零)及/或信用卡等级。甲方须将调整账户信用额度及/或信用卡等级的信息通过电子(含网站公告、信 用卡官方客户端掌上生活、官方微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子邮件、短信等)、口头或书面等方式之一及 时通知乙方,乙方的账户信用额度与其附属卡持卡人共享。乙方如不愿调高,应在10日内要求甲方恢复,否 则视为乙方接受。无论乙方是否接受甲方对其账户信用额度的调整,乙方对已发生的欠款负有清偿责任。

4、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招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招商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相关资信机构等。乙方及其附属 卡申请人同意甲方有权出于为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视情况向其他任何甲方认为必要 的业务合作机构披露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乙方了解并知悉,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 取乙方的个人信息。甲方承诺将要求接收甲方披露资料的合作机构对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5、甲方有权经乙方同意后为乙方核发其他卡种的信用卡。

6、甲方根据对乙方的资信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向乙方核发信用卡。

7、甲方的部分芯片(IC)信用卡产品除支持信用卡账户外,还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电子现金账户指具有快速支付、接触和非接触消费功能的小额支付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具备小额快速支付、余额查询、充值等电子现金交易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具备透支、转账、取现等其他支付结算功能。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不计付利息、不提供纸质对账单。每种信用卡的具体功能以乙方申请的该信用卡产品为准。若无特殊说明,本合约所述交易均为信用卡账户交易。

第二条 使用

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上与申请表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 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当通过甲方指定 的途径设置查询密码(该密码适用于客户服务热线电话语音确认身份、信用卡网上银行登录及网络交易密码验证)、交易密码(该密码适用于预借现金和刷卡消费),交易密码须逐卡设置。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设置 交易密码的信用卡在适用区域内刷卡交易时,需要输入其交易密码并在交易凭证上签名。电子现金交易无需进行密码验证和身份验证,打印凭证也无须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签名确认。所有电子现金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交易,乙方应承担因电子现金交易而产生的责任。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 人办理的刷卡消费、存取款、转账结算、支付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 据。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及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约定的其他证 明文件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通过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非银联卡组织在境外及在要求以外币结 算的商户、网站上使用信用卡时均以美元结算,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外币结算方式进行的消费和预借现金 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卡组织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 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及收费,其中外汇兑换手续费按照结算金额的 1.5%收取,上述交易均记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信用卡美元账户,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 定的除外。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信用卡美元账户内的交易款项,甲方允许乙方用外币现钞和/或外汇存款 偿还或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乙方或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进行的交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 禁止的,则甲方不为其办理购汇手续。由中国银联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的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境外使用信 用卡的交易,记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及其他 费率,依照中国银联及甲方的最新规定办理,乙方同意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佣金、费用 及收费。

4、信用卡卡片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过期自动失效,但乙方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信用 卡卡片的逾期失效而消灭。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乙方历史用卡记录,有权决定是否为乙方更换新卡,但 乙方提出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的除外。若乙方有存续的分期交易且不愿一次性结清账务的,甲方有权拒 绝乙方的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申请。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甲乙双方约定以及乙方历史用卡记录向乙方收取年费。

6、乙方同意,其使用的信用卡到期换卡时,甲方有权直接为其更换为甲方指定类型的招商银行信用卡。

7、乙方停止用卡,应在清偿信用卡账户所有账款后,及时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办 理销户申请。甲方在受理账户销户申请45个自然日后,为乙方办理正式销户手 续。甲方为乙方正式办理销户手续,并不意味着甲方放弃其对乙方在销户前对甲方所欠债务的追索权利,甲方 继续保留对乙方销户之前及之后发生的信用卡账款的追索权。乙方对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申请销户时,若电子现金账户仍有余额,乙方可自行选择消费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或前往招商银行营业柜台进行注销和余额领回,并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8、乙方有义务保管好信用卡及卡号、有效期、CVV2等卡片信息,因信用卡或相关卡片信息保管不善被他人使用信用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 方故意将信用卡出售、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持有或使用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 元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信用卡,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如乙方遗忘密码或需要更换密码,可通过甲方客户 服务热线、信用卡网站免费办理重置密码手续。对于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自行承担。

10、信用卡如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的情形,乙方应立即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办理挂失,挂失经甲方确认生效后即为正式挂失。凡正式挂失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及正式挂失前后电子现金账户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与他人合谋或有其它不诚信的行为,或者不配合甲方调查情况时,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于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其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支持挂失,信用卡遗失、被窃或发生其它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有后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或不发卡给乙方,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收回信用卡,乙方应继续承担偿还此前信用卡消费使用所产生的全部欠款和利息的义务,且乙方未偿还的账款视为于甲方收回信用卡或甲方授权机构/特约商户收回信用卡之日全部到期,且乙方应一次性清偿。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理、转让其所拥有的针对乙方的债权。

12、甲方有权随时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乙方存 在洗钱、出卖银行卡等行为时;信用卡因被取消、管制、终止、过期并不被续期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乙方 未依约还款;乙方身故;乙方违反了本合约、《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或甲方的相关规定等)或卡片的风险控 管因素,限制或取消乙方的信用卡交易,并中止或停止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

第三条 对账和缴款

1、甲方将通过信用卡官方客户端掌上生活、官方微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电子邮件等渠道为乙方提供电子对账服务,但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与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是正确、完整、真实的并能正常接收甲方发送的电子邮件账单。乙方如需纸质账单,可在信用卡卡片核发后登录招商银行网上银行或致电甲方客户服务热线申请。乙方及 其附属卡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地址或电话变更、电子邮箱或身份证件信息变更等,应当及时 与甲方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紧急或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情况下,乙方 同意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联系人,转告与本合约相关的信息。对于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卡片,电子现金账户的交易不列入对账单(信用卡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充值及电子现金账户向信用卡账户领回余额除外)。

2、乙方未收到对账单应主动查询,若在到期还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同其已认可全部交易。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当期非现金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在免息还款期 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否则,自甲方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 利息至清偿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一经设置信用卡交易密码,则可使用预借现金功能,即可通过 ATM 机、网点柜面、客 服热线语音系统、网上银行(限主卡人使用)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取现金或转账。以信用卡办理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由乙方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清偿 日止,甲方按月计收复利。预借现金的起息日为预借现金交易发生日。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诺预借现金所 得资金不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5、乙方信用卡内的资金不计付利息,对于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计存款利息。若乙方欲领回卡内溢缴款,须致电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汇款方式将 溢缴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本人账户,乙方应承担汇款手续费,与领回溢缴本金币种一致,从溢缴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以信用卡在 ATM 机、网点柜面、客服热线语音系统、网上银行(限主卡人使用)以及其 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领现金或转账视为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并按本合约规定标准收取预借现金 手续费及利息。乙方账户有美金溢缴款,且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归还人民币透支款等款项的,乙方同意结汇还 款,结汇汇率使用招商银行对外公布的外汇牌价。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上限、每次充值交易金额上限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和甲方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可通过甲方指定的途径查询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或对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充值。

6、乙方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用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支付超过额度用款部分自甲方记账日起按规定利 率计收的利息。

7、如乙方接受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业务或服务,甲方有权代第三方机构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8、乙方可以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即于当期到期还款日(含)前将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款项偿还甲方。 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乙方如未于每月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除应 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9、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以下部分金额之总和:信用卡账户所有一般交易的百分之十;账户内所有未结清的分期交 易单期金额的百分之百;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账户信用额度使用的全部款项;所有的费用和利 息。

第四条、关于联名信用卡的特别约定

1、本条约定仅在乙方领用甲方与联名卡合作方合作发行的招商银行联名信用卡(以下简称“联名信用卡”)的 情况下适用。

2、乙方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及相关信息披露给联名卡合作方。

3、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同意在申请联名信用卡时一并申请成为联名方会员;亦完全知悉并了解联名方会员 俱乐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其相关服务条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与特约商户(含分期商户)或办理预借现金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其与 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应向甲方偿还的债务。

2、乙方若未依约还款或有违法违规、欺诈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 之使用。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扣划其在招商银行辖下 任一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定期及活期存款、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账户内款项等)以及处分相关信用卡项下 抵质押物用于清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如需扣划乙方的外币存款或理财产品,乙方同意招商银行扣划、强制结汇 并同意配合招商银行办理结汇的相关事项(如: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结汇汇率以招商银行结汇当时的 招商银行对外公布的外币实时买入价为准;如需扣划乙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乙方同意放弃其未到 期存款或理财产品产生的全部孳息(如有),扣划相应资金用于偿还乙方应偿还债务后剩余的定期存款或理财 产品款项将转入乙方活期账户。甲方同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赠送的各项保险及其他服务。

4、为防范风险,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调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否则,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将信用卡用于非消费性透支。

6、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经甲方许可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积分交易和兑换、电子现金业务或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VISA payWave等)的,须遵守甲方另行发布的业务规则。

第六条 甲方将提前公告或通知(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 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报刊公告或语 音电话通知等)乙方下述变更事项:本合约或作为本合约组成部分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的修改、《招商 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中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信用卡有关利率的调整、卡片名称的变化等。该等变更自公 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乙方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变更。如乙方不接受该等变更,乙方应 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信用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视为乙方同意该等变更,变更后 的内容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为境内居民,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 由合约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乙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籍人士,双方协商不成的,应提请上海仲裁委员 会按照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以中文进行。乙方在信用卡申请表中填写的现居地址为相关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如有异议,双方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 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乙方确认甲方对本合约中有关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甲方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增加乙方责任或限制 乙方权利的条款,均已向乙方进行了详尽的提示和说明,乙方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合约所有条款的约束。

《自动还款备注》

1、通过本申请书可申请开通信用卡人民币自动还款业务,您选择自动还款功能并填写自动还款资料,即表示同意授权本行代为从您的一卡通人民币活期账户中扣缴资金归还信用卡账款。您可以在成功核发信用卡后登录我行网上银行更改您的自动还款资料。

2、如您此前已申请过自动还款功能,在本次填写自动还款资料后,系统将会以您最新的申请资料更新您的自 动还款设置;如未填写,则继续保留您此前的设置。

3、我行每月于到期还款日扣款一次,请勿另行还款,以免重复。请于当天保持扣款的一卡通账户有足够余额。 如余额不足时,则会将账户余额扣至“0”元,其余部分不再另行补扣,请您自行通过其他方式还款至信用卡。

《外币消费人民币入账功能备注》

1、开通外币消费人民币入账功能后,您的外币消费将自动转换成人民币并记入您的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您可以在成功核发信用卡后登录我行网上银行更改您的购汇设置。

2、非美元的外币交易将由非银联卡组织先转换为美元(上述过程中,VISA、MasterCard 等非银联卡组织将收取 1.5%的外汇兑换手续费)。我行将转换后的美元金额,按其记账当天汇率(当日 10:00 后公布的招商银行美元 卖出价)转为人民币,记入您的信用卡人民币账户。

3、“全币种国际信用卡”默认开通“外币消费人民币入账”功能,无需另外开通。

《自动分期还款功能备注》

1、自动分期还款功能是我行账单分期业务的一项功能,手续费率标准与账单分期一致,账单分期手续费率如有变动,以我行的最新公告为准。

2、申请该功能成功与否,以我行的综合评定结果为准。您可登录我行网上银行申请撤销该功能或修改该功能条件,但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分期则不能撤销,也不能对分期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

3、除非我行同意或您未依约还款或有违法违规、欺诈等行为造成招商银行经济损失等,否则您名下信用卡账户内的溢缴款不会被用来提前清偿分期交易本金和手续费。

4、可分期交易判断条件及更多细则详见《信用卡账单分期条款及细则》,细则文本可于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www.8008205555.com浏览。

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利息 日息万分之五
年费 金卡(含 AE 金卡):主卡每卡 RMB300 元,附属卡每卡 RMB150 元; 普通卡(含 AE 绿卡):主卡每卡 RMB100 元,附属卡每卡 RMB50 元; 温馨提示:VISA MINI 卡主卡每套 RMB150 元,附属卡每套 RMB75 元;全币种国际信用卡卡片有 效期内免年费;VOGUE 钛金卡、Hello Kitty 金卡(香水卡)主卡首年免年费,年度消费满 3.6 万 元,且刷卡满 12 次,即可减免该主卡次年度 300 元年费。附属卡免年费; 除上述卡种外,其余卡种首年免年费,每年刷卡 6 次免次年年费。
工本费 哆啦 A 梦卡:“神奇现身卡”卡面无工本费,申请办理其他卡面每卡 RMB10 元; HELLO KITTY 粉丝卡:申请办理首张 HELLO KITTY 粉丝卡免费;第二张 HELLO KITTY 粉丝卡及 以上每卡 RMB50 元; ONE PIECE 航海王粉丝卡:珍藏款卡面每卡RMB50元,新卡核发、损坏换卡、挂失补卡均收取; 芯片(IC)卡:每卡RMB20元,暂免收取; 其他特殊设计卡:依据协议约定标准收取; 无论卡片是否被激活,均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收取工本费。
滞纳金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 RMB10 元或 USD1 元。
预借现金手 续费 境内(含网银及电话预借现金):预借现金交易金额的 1%,最低收取 RMB10 元/笔(境内取现不分同城异地); 境外(含港、澳、台):预借现金交易金额的 3%,最低收取 RMB30 元/笔或 USD3 元/笔
溢缴款领回 手续费 汇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最低收取 RMB5 元/笔,USD1 元/笔,最高收取RMB50 元/笔,USD10 元/笔
外汇兑换手 续费 结算金额的 1.5%结付(交易币种与持卡人外币账户结算币种不一样时收取。银联单品牌卡片 依照中国银联及本行最新规定办理。全币种国际信用卡暂免收取外汇兑换手续费。)
挂失费 RMB60 元/卡,VISA MINI 卡 RMB60 元/每套或每卡
损坏换卡手 续费 RMB15 元/卡,VISA MINI 卡 RMB15 元/每套或每卡
快递费 RMB20 元/封
境外补发紧 急替代卡手 续费 维萨卡(VISA): USD175 元/卡; 万事达卡(MasterCard): USD155 元/卡; 美国运通卡(AE):USD125 元/卡
调阅签购单 手续费 副本:境内 RMB20 元/笔,境外 USD5 元/笔
开具证明手 续费 RMB20 元/份
分期业务手 续费 单期手续费率:0%~1.67%; 每月为1期,按业务类别分为3期、6期、10期、12期、18期、24期、36期及48期等,不同期数手续费标准不同;手续费按照分期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可一次性收取或分月收取;根据不同情况,手续费由商户或客户承担;手续费率与商户及客户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缴款手续费 柜面通缴款:上海柜面通还款手续费按 RMB2 元/笔收取;河南银联柜面通信用卡还款手续费 按每笔还款金额的 0.1%收取,最低 RMB3 元,最高 RMB50 元;其他地区柜面通信用卡还款业务 暂免收费。具体情况依照当地银联或其他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其他渠道缴款:本行渠道缴款免费,其他渠道按转出行或其他机构规定收费。
紧急现金支 援手续费 持有卡号为 62 开头的银联信用卡客户:USD80/笔(对于因客户原因申请成功而未使用,收取 USD45/笔)。客户预借现金同时参照我行费用标准收取手续费及利息。
增值服务使 用费 可积分兑换或付费获取相关权益或增值服务
芯片卡交易查询服务费 每年RMB10元,暂免收取
芯片卡注销圈提 每年RMB10元,暂免收取

说明:

1、其他特定产品或增值服务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各信用卡领用合约或增值服务细则。

2、以上所列费率如有变动,以本行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