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掌上生活信用卡还款业务协议
掌上生活信用卡还款功能(以下简称“本功能”)是由招商银行(以下称“我行”)为我行个人信用卡及个人承债商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您”)提供的通过掌上生活客户端(以下称“掌上生活”)办理我行个人信用卡、个人承债商务信用卡账单查询、人民币还款的一项业务。本协议由您和我行签订。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声明与承诺
1.您同意我行为本功能使用并传递您的个人资料。您保证所提供的借记卡卡号等信息真实有效,因您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您承担。
2.您确认:我行对本协议中有关免除或限制我行责任、我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增加您责任或限制您权利的条款,均已向您本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3.您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在使用本功能过程中,本协议内容、掌上生活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或我行发送到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等均是您使用本功能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功能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功能的所有相关规则。
4.您同意,我行有权随时单方面对本协议内容或本功能进行修改、变更,并以在我行网站、营业网点、对账单、电子邮件、短信、报刊、语音电话等进行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功能,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功能;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功能。
5.您同意,我行有权随时单方面暂停、终止本功能或终止本协议,并于执行前通过我行网站、营业网点、对账单、电子邮件、短信、报刊、语音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告。相关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您已收到并对您有约束力。本功能暂停、终止或本协议终止后,在暂停、终止前已发送我行的还款指令仍有效,您应承担其后果。
6.您声明: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否则,您应立即终止申请或停止使用本功能。
7.您知晓并同意:本功能通过互联网网络实现,我行非网络服务商,您理解并同意本功能提供过程中的合理时间。您使用本功能时,可能因系统传输延时等原因致使还款无法正常入账,交易结果一律以我行系统记录结果为准。
二、申请
1.您在申请本功能过程中,点选“同意”按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内容且接受本功能项下的账务查询、还款等服务,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我行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您提供非我行信用卡还款服务(即使用非我行借记卡(以下称“他行借记卡”)为我行信用卡还款)。
2.您同意准确提供并在使用本功能过程中及时更新您的正确的、最新的、完整的资料。若我行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我行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功能的部分或全部,我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功能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拒绝向我行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使用
1. 使用本行借记卡时,本功能支持使用人民币、美元偿还您本人名下的我行个人信用卡欠款和个人承债商务信用卡欠款(以下合称“信用卡欠款”);使用他行借记卡时,本功能仅支持使用人民币偿还您的信用卡欠款。如欲使用人民币偿还信用卡欠款中的美元欠款,您需另行申请开通“自动购汇”功能。
2.使用本功能时,您必须添加您本人名下的合法、有效的借记卡活期账户作为还款资金来源,且该等借记卡与您在我行信用卡中心登记的信用卡账户户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完全一致。您最多可添加七张借记卡用于还款,已成功添加的借记卡会显示在借记卡卡号栏位。您应确保您用该等借记卡偿还信用卡欠款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行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您必须登录我行掌上生活,才可使用本功能。登录成功后,您可查询您本人名下的个人信用卡账单、个人承债商务信用卡账单。您使用本功能偿还信用卡欠款时,须选择需要还款的信用卡账单、用来还款的已成功添加的借记卡、还款金额,您在本功能或相关界面点选“确认还款”按钮或以其他方式确认还款后,即视为您确认还款金额及该还款指令,并同意我行进行后续处理。您同意并授权我行从您选择的借记卡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为此我行不必事先通知您。如您选择的借记卡余额不足时,您知晓并同意我行将拒绝执行还款指令。还款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4.您理解并同意:为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我行对使用本功能的每月最多还款笔数、每笔还款最高限额等进行了限制,我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该等限制,您对此无异议。您在使用本功能时需受我行设置的该等限制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您使用本功能还款不应违反我行设置的该等限制;否则,您知晓并同意我行将拒绝执行还款指令。
5.您使用本功能偿还信用卡欠款时,他行借记卡将按照人民币2元/笔的标准向您收取手续费。该手续费将从用来还款的借记卡账户内扣收。产品推广优惠期暂不收费,如需收费我行将提前一月通过您的还款界面向您提示。
6.您可通过“我的账户”—“我的借记卡”页面查看已绑定还款的借记卡,并可通过滑动( IOS适用 )或长按( Android适用 )卡片条目进行删除,以解除您与我行签订的掌上生活还款业务协议。
四、您应妥善保管掌上生活账户、信用卡账户、借记卡账户(以下合称“账户”)及与该等账户相关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密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通信地址等一切信息(以下简称“身份信息及卡信息”)。如您的身份信息或卡信息发生变更或遗失、泄露,您应及时通知我行,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您身份信息或卡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我行所致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因您泄露、遗失身份信息或卡信息等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您须自行负责账户的保密和安全,并对您的账户发生的或通过您的账户发生的一切活动负责。
五、您不得利用本功能进行虚假交易、洗钱等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一旦您拒绝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或我行认为您存在或涉嫌虚假交易、洗钱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动、欺诈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我行有权采取以下一种、多种或全部措施:(1)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还款服务;(2)终止本协议;(3)中止或停止您的信用卡使用资格。
六、法律适用与管辖
1.您与我行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国家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