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保人同意授权贵公司通过第三方代收代付企业从投保人账户中扣取保险合同约定的各期所应交纳的保险费。
  • 2.投保人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交保险费,若因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造成转账不成功,致合同不能成立或不能持续有效,因此引起的责任概由投保人承担(为避免清户,账户中余额要始终保持>10元)。
  • 3.投保人同意贵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及因延期承保、撤销投保申请、撤单、退保等引起的退费,通过投保人提供的该账户返还给投保人。
  • 4.投保人因故结清该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通知贵公司进行变更。
  • 5.如因银行系统原因保费划账不成功,造成合同未成立,贵公司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