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注册后即表示用户与校招日历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校招日历将给与每个用户一个唯一的用户帐号。该用户帐号及其在用户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该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校招日历会员服务协议和公告可由校招日历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用户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用户在使用校招日历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校招日历提供的服务;用户一旦使用校招日历服务,即视为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包括校招日历对服务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校招日历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对本服务协议进行修改,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用户可随时通过校招日历浏览最新服务协议条款。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用户不同意校招日历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校招日历对本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4用户应当同意,用户在校招日历上发生的所有行为,不可撤销地遵守本服务协议;即使用户不是校招日历的注册用户,在用户使用校招日历的任一服务的同时就表示用户同意:完全接受本服务协议的全部条款,用户在校招日历上的一切行为将被视同为注册用户的行为而受本服务协议的约束。
二、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2.1 校招日历帐号(即校招日历用户ID)的所有权归校招日历,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校招日历帐号的使用权。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任何问题,以及由问题所带来任何后果,校招日历不负任何责任。校招日历因经营需要,有权回收用户的校招日历帐号。
2.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校招日历。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校招日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使用校招日历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1.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链接、音乐等):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欺诈、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与公序良俗不符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3.1.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不得恶意注册校招日历账号;
3.1.3不利用校招日历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书面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书面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书面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对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木马)等破坏性程序,盗取其他用户账户、密码、隐私、操控他人电脑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 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对校招日历进行的任何罚款,用户同意为校招日历在任何场合澄清事实,挽回声誉,并赔偿校招日历及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因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校招日历会遵从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公布用户相应的信息、资料及设有隐私保护的内容。对此,校招日历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校招日历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3.3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校招日历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校招日历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校招日历等额的赔偿。
3.4 用户充分了解并同意,校招日历为用户提供职场相关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必须为自己注册帐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结果。用户应对校招日历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校招日历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四、服务内容
4.1 校招日历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校招日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2 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校招日历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4.3 为使用本服务,用户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用户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4.4 校招日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校招日历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校招日历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4.5 校招日历会尽力使得所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聘信息、公司信息、宣讲会信息等)完整和准确,但是受到信息变动的影响,校招日历对用户得到的任何信息的真实准确性,都不作担保。
4.6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其订购的收费网络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校招日历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4.7 校招日历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校招日历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8用户同意校招日历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或校招日历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用户的密码、帐号或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用户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用户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服务,校招日历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用户承认并同意,校招日历可立即关闭或删除用户的帐号及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服务。此外,用户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用户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校招日历对用户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使用招聘相关服务
5.1 用户注册校招日历账号,制作、发布、传播招聘及其相关信息内容的,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进行注册。用户保证其自身,具有完全的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能够对自身的行为负责,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
5.2 如用户违反前述5.1条之约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校招日历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用户对校招日历网络服务的使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未满18岁青少年注册并使用校招日历,即默认为其监护人已同意其注册并使用校招日历,且承诺对该青少年的任何行为负责,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七、其他
7.1 本服务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就本服务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校招日历所属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校招日历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规定之放弃。
7.4 如本服务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