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为规范用户通过甜橙理财平台交易系统进行的,由本公司辅助销售的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行为,特订立《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根据合作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应规则设定。
第三条、 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基金产品提供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第二章 释义
第四条、 除非另有说明,在本规则中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投资者:是指在甜橙理财平台进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的用户。
日:如无特殊说明为工作日的,均为自然日。
T日:仅指投资者提交有效交易申请所在的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节假日:指非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日期。
第三章 定期定额业务通则
第五条、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主要指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系指本公司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投资者指定日期和频率,通过投资者指定银行卡以定期定额方式进行指定基金的申购业务。
第六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交易流程: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甜橙理财平台,新增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约定以下事项:选择银行卡(即理财卡)、选择首次申购发起时间、选择申购发起周期频率(可按周、按隔周、按月进行设置)、设置定期定额申购基金名称、设置每期申购金额和定期协议终止时间等。客户同意授权本公司通过相关系统,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指定银行卡发出扣款指令,将约定交易金额申购指定基金产品。
第七条、 新增定期定额计划时(T日)指定的首次交易发起日期必须为T+1日及以后。
第八条、 定期定额计划可设置的周期频率:
(1)以月为周期的定期定额计划可以设置的交易发起日期为:1日至28日。
(2)以周和隔周为周期的定期定额计划可以设置的交易发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第九条、 以月为周期的定期定额计划遇节假日顺延发起:若定期定额计划指定扣款日遇到节假日,则约定交易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起。如果计划指定扣款日为月末,且恰节假日,该笔定期定额交易将顺延至下月第一个工作日执行(包括跨年度)。
第十条、 以周、隔周为周期的定期定额计划,遇节假日当日不发起,也不顺延发起。
第十一条、 定期定额计划指定交易日当日不允许终止和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投资者通过甜橙理财平台或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办理交易账户撤销、基金账户销户等业务申请时,须先终止定期定额计划。
第十三条、 定期定额交易失败不顺延:当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网络故障、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按照定期定额计划发起的交易申请无法成功时,该笔定期定额交易将不予顺延执行,本期定期定额交易申请失效。如有变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第十四条、 本公司系统按投资者预先设置的定期定额计划自动发起交易申请,该笔交易申请不能撤单。
第十五条、 交易成交价格按照定期定额业务每期发起真实交易的日期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QDII基金为T+3工作日)起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第四章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细则
第十六条、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优惠费率,其申购费率与实际申购发起日甜橙理财平台展示的申购费率政策一致。如有变更,以公告为准。
第十七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暂停:若本公司公告暂停某只基金的申购,则在公告的暂停申购期限内也暂停对该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交易,且不顺延。暂停申购期结束后,将自动恢复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果公告中明示不暂停对该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以公告为准。
第五章 风险
第十八条、 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第十九条、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定期定额业务无法进行的,本公司应及时通知其他当事人(主要指基金销售机构及客户)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第五章 风险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或者取消投资者的定期定额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保留本规则的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则做出合理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