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客户:
为了维护您的自身权益、防范投资风险,请在投资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以及与本产品相关的全部产品规则,以充分知悉、了解天财宝定期系列产品的运作规则、投资范围以及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编号:
甲方:天财宝注册用户
天财宝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乙方:北京中企明道征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康家沟145 号A3092
甲方为天财宝注册用户,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
乙方具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资质并拥有天财宝(www.51tiancai.com)的经营权;
1) 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 投资者发售。
2) 在购买本产品前,请甲方确保完全知晓本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甲方若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天财宝客服。
3) 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单方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乙方决定对本协议进行修订,将在天财宝官网(包括不限于官网公告、站内信、手机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本协议所载的公告方式时常查询相关信息,如因甲方未及时查询,或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因素的影响使得甲方未能及时了解到相关调整,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甲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有权依法对本协议进行解释。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乙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债权部分(包括部分份额或\和部分期限)以债权/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之方式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和方式受让该部分债权/收益权。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债权/收益权本金为人民币【投资单额大写】 元(¥ 【投资单额】)。
1.3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在本协议项下债权/收益权受让次日【计息开始日期】为起始日,即T+1 日开始计算利息,为到期日,到期后甲方授权乙方将其享有的定期份额以债权/收益权转让之方式转让给天财宝平台的其他注册用户后向甲方结算收益,或甲方持有的定期份额所对应的资产与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一同到期的,乙方将协助甲方向资产方结算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及计算方式:详见产品属性
第二条 转让对价与支付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照“天财宝”的有关规则和说明进行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和价款支付,暨甲方授权“天财宝”或其合作机构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代甲方向乙方支付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乙方同意上述转让价款扣划完成即视为甲方完成债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2.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照“天财宝”的有关规则和说明进行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收益权的转让价款/结算价款的支付,暨乙方授权“天财宝”或其合作机构直接从乙方账户中扣划转让/结算款项,代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转让/结算价款;甲方同意上述转让/结算价款扣划完成即视为乙方完成债权/收益权转让/结算价款的支付。
第三条 债权/收益权的交割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甲方完成债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之日起,标的债权/收益权由乙方转移至甲方,甲方享受债权/收益权的权益。
3.2 标的债权/收益权交割之前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收益归乙方享有;交割之后标的债权/收益权的收益等概由甲方享有。
3.3 为了更好的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天财宝平台上不时的对甲方自本协议项下所购买的债权/收益权对应的资产进行重组及匹配。
第四条 甲方声明和保证
4.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也不违反任何约束或影响乙方或其资产的裁决、命令、协议、或承诺。
4.2 甲方保证用于受让标的债权/收益权的资金是其自有或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资金,如果第三人对该资金归属、合法性等问题提出异议,甲方保证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或者天财宝无关。
4.3 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经详细了解标的债权/收益权的相关情况以及天财宝的有关业务规则和交易说明,对受让债权/收益权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受让该等债权/收益权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充分、全面的认识,清楚知悉其中的投资风险,经独立、审慎判断后仍做出投资决定,自愿签署本协议并承担投资风险。
4.4 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经详细了解了本协议项下债权/收益权的相关情况,且甲方基于本协议约定购买乙方享有之债权/收益权后,甲方所购买之债权/收益权将进入锁定期,锁定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止,在锁定期内,甲方不得转让甲方自本协议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收益权,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声明和保证
5.1 乙方声明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收益权系其真实、合法、有效拥有的债权/收益权。
5.2 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未就本协议标的债权/收益权上设置任何权利障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
6.2 违约方因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在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防止或减少损失的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守约方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间接损失。
6.3 若甲方在锁定期内要求乙方向天财宝平台其他注册用户转让本协议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收益权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投资本金2%的违约金,乙方将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后,按天向甲方结算甲方自本协议项下享有之债权/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即,甲方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本金*2%)*本协议约定之年化利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天。
第七条 债权/收益权转让通知
7.1 若甲方自本协议项下所受让之债权/收益权需要向原债权人履行债权/收益权转让通知义务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委托乙方代为通知原债权人。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处理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以及争议的处理等,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经甲方在天财宝网站以线上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时成立。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电子信息和数据电文。
9.2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点击确认时成立,自甲方完成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价款支付后立即生效。
9.3 协议文本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由天财宝代为保管并保存在天财宝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