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流程
收购方委任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目标公司宣布收到不具约束力的收购意向——目标公司成立特别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委任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收购方设立并购母公司与并购子公司——投行给出公平性意见——董事会和卖方达成协议(或者否决,或者重新讨论价格)——向证监会提交13E-3文件——同时向股东发放收购文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投票通过(或否决)并购——私有化完成,股票退市(或投票没通过,私有化失败)